浅谈宿舍防火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12/01

 

俗话说“贼偷偷一点,火烧烧一片”。从某种意义上讲,防火比防盗更为重要。大学校园里,火灾也是威胁我们安全的重要因素。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大学里火灾比盗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高出数十倍。建国以来,在我国1000余所全日制高校中,从未发生过火灾的寥寥无几。有的学校整座教学楼、试验楼、礼堂被烧毁,损失了许多珍贵的标本与图书,严重影响了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甚至烧死同学的事例也曾发生。至于在同学们的宿舍里所发生的小型火灾,则每年可达数千起之多,烧毁同学们的衣物、图书,烧伤同学们身体的事例,屡见不鲜。

 

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一幢7层学生公寓的6楼一女生寝室因“热得快”引发电器故障而失火。因房内烟火过大,消防队员到现场之前,4名女学生从该宿舍楼6楼阳台逃生跳下,经120急救中心确认身亡。抛开对起火原因的追究和从中应汲取的沉痛教训暂且不谈,单就这4名学生遇火灾就跳楼这一现实中,就给了人们许多许多的教训和启示。众所周知,在火灾应急措施中最忌讳采取应急措施之一就是在惊恐中跳楼而下。而上海商学院的孩子们却……这,足以显现了学校教育的缺失。该校一名老师说得好:“从小到大的教育中,虽有火灾应急教育,但是流于形式较多,真正实用的信息并没有传达给学生,例如身处类似险情,该如何处置。”这痛心的话语不仅令人伤感,更引起了人们的深思。“校园安全”不能再以生命为代价!

 

上海商学院火灾由宿舍而起。学生集中居住在宿舍公寓内,宿舍公寓内生活用电、用火较多,明火照明、吸烟现象严重,因用电、用火不慎而发生火灾后,火势得不到控制能很快蔓延,在人员密度大影响顺利疏散逃生的情况下,难免造成学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因此,在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电器;使用台灯、充电器、电脑等电器要注意发热部位的散热;室内无人时,应关掉电器和电源开关;不在宿舍使用明火;不将易燃易爆物带进宿舍;不在宿舍内焚烧物品;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人员或有关部门报告;爱护消防设施,不将灭火器材随意移动或挪作他用等等。

 

现今,违规用电的大学生屡见不鲜。不少人为了躲避宿舍管理员的搜查,用各种方法将违规电器藏匿起来,造成清查不彻底,到头来危害的还是自己的生命安全!少数大学生思想上没有防火安全这根弦,严重忽视学校的防火安全制度,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火灾事故,危害了公共安全。大火无情,法亦无情,他们应当受到法纪的处分。江泽民同志讲过;“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责任,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生存发展的“根”。同样如此.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青年,尤其是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护国家、群众和公共财产的安全,保护他人和自身的安全,已成为当代大学生的神圣权利和义务。了解、学习和掌握防火知识,协助学校做好防火工作,减少和杜绝火灾的发生,保障安全,是实现上述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方面。如果火灾不断,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又怎能完成大学期间的学习任务,继而担当起重任呢?因而,学习、掌握一些防火、灭火的基本道理和常识,对于维护国家、学校和同学们个人的安全,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防患未然,从我做起;珍爱生命,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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