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举行党委中心组(扩大)2017年第十二次集中学习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7/09/08

新闻网讯(文/陶亿图/曾刚)9日7日下午,院党委书记魏文芳主持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2017年第12次集中学习活动。院领导周元国、肖海华、唐大超、李军、刘玉敏、陈穗川,院长助理郑强,各系部(中心、处室)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关于印发< 湖北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湖北高校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测评体系》、《中共十堰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传达了省、市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文件精神;研学了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

院纪委书记肖海华作中心发言。结合学习内容,肖海华指出,意识形态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重要领域,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高校处于意识形态前沿阵地,我们要在学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增强政治意识、阵地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驾驭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地、落实,为党和人民守好意识形态和教书育人的阵地。新形势下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总体向好,但也一定程度上存在虚而不实、散而不聚、持而不久的问题。解决上述问题,一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要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把主要责任担起来,各教学系要将党务工作属性的意识形态与教学等日常工作融通起来,强化党政协同;二是要加强联动。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全院上下要及时反馈汇总信息,实现集中精准研判,联手聚焦,协同应对,共同发力,形成合力;三是要加强课堂管理。切实提高教师思想素质和教育引导水平,增强其自信、自觉,确保时刻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引领青年学生;四是加强阵地管理,把控好论坛、讲座等校内阵地,把“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授课有纪律”这一要求落实好,绝不给任何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舞台。五是强化责任追究,责任意识和责任落实要延伸到基层单位和具体人身上,将责任落实、落细、落小,在处理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上保持旗帜鲜明。

结合集中学习的《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肖海华指出,《办法》解决了“问谁的责”的问题,即经济责任不光涉及主要领导干部,所有国家公职人员都承担着相应经济责任,根据权责一致原则,谁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谁的责任。同时,《办法》回答了“问什么责”的问题,即“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当”、“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方面”、“管理基本建设项目不当”、“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在履职中失职、渎职方面”、“廉洁自律方面”六种情形,履责不当应当被问责。《办法》还回答了“如何问责”的问题,既“界定责任——确定责任性质和情节轻重——实施问责”的问责程序。

肖海华表示,近期,市纪委先后通报了多起在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和十堰市创文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典型问题,体现了从严治党的决心。当前,脱贫攻坚和十堰市创文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大家一定要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将学院部署的相应工作落到实处。

院党委书记魏文芳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是要严实做好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要认识到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积极推进思政理论课改革,切实解决好师生“信什么”的信仰问题,严格按照《湖北高校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测评体系》逐项落实,把相关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二是要严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当前,学院内部存在职责不明、压力传导不到位的倾向,导致一些工作推动不力、遇事推诿的现象,在面对这些问题时,我们不光要“咬耳扯袖”,还要“红脸出汗”,动用纪律的“尺子”,层层传导、压实责任;三是严实做好“7.26”讲话精神的宣传和学习。“7.26”讲话为中华民族“第二个100年”奋斗目标指明了道路,也为办“更好的职业教育”提供了理论遵循,我们要将落实“7.26”讲话精神体现在深化巡视整改、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质量强校的具体实践中;四是要严实做好迎接“创文”国家测评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创文”工作的重要性,正确理解把握“多年创文”与“测评冲刺”的关系,全体干部职工要明确职责,踢好“临门一脚”,为十堰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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