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文明城市和文明校园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更新时间:2020/05/28

关于印发《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文明城市和文明校园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总支(支部)、校属各单位(部门)、电大(教院):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文明城市和文明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已经校党委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文明城市和文明校园创建实施方案

2020 年是十堰市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决战决胜年,是学校创建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关键之年。为有力有序、高质高效推进2020年各项创建工作,依据《十堰市创建全国(省级)文明城市 2018—2020年行动计划》,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十堰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重点工作考评细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创建文明城市与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同部署同推进,学校、二级学院(部门)联动,全校师生全员参与,严格对标对表,明确责任分工,力争学校在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阵地建设管理等方面上台阶上水平,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建设精神文明、齐抓共管文明创建工作的良好格局,努力做到实地考察不扣分、材料申报不丢分、问卷调查得高分、负面清单零扣分、特色项目争满分,促进师生的精神面貌和文明程度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创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创文工作和文明校园创建列入党政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部(文明办)、发展规划处、组织部;责任人为上述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下同)

2.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创文办),成员单位包括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党政办、学工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各总支(支部)、校属各单位(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创文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具体负责本单位创文工作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部(文明办)、各总支(支部)

3.学校领导班子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部署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部(文明办)

4.将文明创建纳入各单位(部门)目标考核及党建与宣传思想(文明创建)年度考核。

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宣传部(文明办)、组织部

5.进一步加大创文工作和文明校园创建资金投入,对思想道德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方面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宣传部(文明办)、后勤管理处

6.组织专人专班,持续、定期对各单位(部门)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督办考评,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跟进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创文办

(二)常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建立健全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褒奖激励等机制,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全校在职党员、干部注册志愿者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组织部、各总支(支部)

2.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培育打造一批志愿服务特色项目,推进志愿服务组织品牌化、专业化。电亮青春服务队、青春e行服务队,文明交通服务队、环境保护服务队、青春机电服务队、红十字服务队、“心雨桥”心理健康团队等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继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培育形成富有特色的文明品牌。

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宣传部(文明办)、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各二级学院

3.以打造“一公里志愿服务圈”为目标,在包联社区、帮扶贫困村等地建立校外志愿服务基地,动员广大师生发挥优势特长,广泛参与网络文明传播、心理疏导与危机干预、文明劝导、环境清洁、创文宣传、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等志愿服务活动并做好志愿服务记录,推进文明劝导活动与志愿服务结合。

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宣传部(文明办)、各总支(支部)

4.常态化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部门)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每次参与人数不得少于单位人员总数的1/5。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各单位(部门)

(三)积极开展创文包联工作

1.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到包联社区(高校园社区)走访调研、商议创文包联工作2次以上。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党政办公室

2.根据包联社区实际需求,对包联社区创文工作给予一定的资金和物资投入。

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宣传部(文明办)

3.组织师生志愿者在创文包联点、卫生清洁包保路段等,按照每月主题开展文明劝导、环境清洁、疫情疾病防控、健康知识宣传、“足印社区 户户走到”等活动。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各总支(支部)

4.协助包联社区做好各项创文工作,确保包联社区达到创建标准,包联工作成效较好,不出现被各级创文办提醒、约谈、通报、在国省测扣分等情况。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各总支(支部)

(四)开展各类创建活动

1.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制定“我们的节日”活动年度方案,紧扣时间节点,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为重点,积极开展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各二级学院、宣传部(文明办)

2.开展道德典型评选学习活动。

(1)积极挖掘、选树、报送广大师生员工身边的好人好事,组织开展好“道德模范”“荆楚楷模”“中国好人”推荐和评议工作,力争有师生员工入围市级、省级、全国道德模范和十堰好人、中国好人,每月开展“中国好人”候选人评议点赞人数达到单位人数50%以上。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各总支(支部)

(2)运用专题展览、基层宣讲、公益广告、道德讲堂等方式,开展道德模范、荆楚楷模、身边好人等先进模范关爱礼遇和学习宣传活动,树立“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社会导向。每年开展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关爱、帮扶、走访慰问活动不少于2次。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学工部(团委)、组织部、各总支(支部)

3.开展文明单位(处室)等创建活动。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宿舍、文明班级、文明单位(处室)、文明窗口的评选表彰宣传工作,对各单位(部门)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动态考核。文明宿舍、文明班级创建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文明食堂(窗口)创建由后勤管理处组织实施;文明单位(部门)创建由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按照《文明单位(部门)创建标准(试行)》(附件1)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学工部(团委)、后勤管理处及各单位(部门)

4.开展家风家训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健康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确保文明家庭参创率达100%,区级以上文明家庭创成率不低于70%。深入发掘家风、家训中传统文化和传统教育的德育资源,以“家风家教”为主题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活动结束后做好总结和材料归档工资。

责任单位:工会、各总支(支部)

5.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贯彻落实《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方案》(附件2),充分利用现有宣传思想队伍,建立一支稳固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加强师生网络素养教育和网络安全意识,建设新媒体矩阵,发动全校师生志愿者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每季度网络文明传播工作考评不低于60分。鼓励师生参加“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网络中国节”等主题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学工部(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总支(支部)

6.开展“创文知识进课堂”活动。制定“创文知识进课堂”活动方案,利用主题班会、党课团课、思政课等阵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十堰市民公约”等创文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掌握创文应知应会知识,提升师生对创创建工作知晓度、支持度和满意度,使干部职工在问卷调查中对创建知晓率、参与率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晓率达100%。

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宣传部(文明办)、组织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总支(支部)

7.开展文明就餐、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及生态文明践行行动。深化文明餐桌活动,推行分餐分食、分时用餐,持续宣传开展“光盘行动”,在学生食堂、校内工商银行、农商银行等人员易聚集区域设置“1米线”地贴标识,在学生食堂等餐饮场所醒目悬挂、张贴文明餐桌、使用公筷公勺、节约粮食等公益广告和提示语,引导师生树立健康饮食新理念,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陋习。围绕弘扬文明社会风尚,结合“公交出行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绿色生活、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和入园企业员工将生态环保、绿色生活的理念融入日常生活,摒弃陈规陋习,落实各项节约措施,提高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争做“文明有礼职院人”。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学工部(团委)、宣传部(文明办)、科技处(产学研合作处);各单位(部门)

8.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强化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深入各级各类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福利院等)及社区等地开展支教助学公益活动、志愿服务进校园、“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等各类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推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为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

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二级学院

9.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到基层一线宣讲,制定活动方案、积极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站、进头脑。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创建活动,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微电影、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平台,有效普及12个主题词。创作推出展示核心价值观的视频、广播剧、小说、诗词、戏剧、动漫、歌曲、曲艺等文艺作品。通过升国旗仪式、主题班会、党课团课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宣传部(文明办)、扶贫工作队、学工部(团委)、各二级学院

10.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师生志愿者广泛开展支教助学、无偿献血、植绿护绿、扶贫济困、慈善捐助、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

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宣传部(文明办)、各总支(支部)

(五)优化校园环境

1.开展公益宣传。设计制作并在校园内广泛刊播反映文明校园创建、校风校训、校园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标语、宣传栏及“讲文明 树新风”“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健康教育”“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等主题公益广告等,普及宣传公共卫生知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校园各类场景中。持续开展校园贷风险防控和教育引导工作,建立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学工部(团委)、保卫处;各教学单位

2.完善校园文化建设。维护保养校园道路、建筑、景观标志标识,将校训、校史、校歌、校徽、校标等校园文化符号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体现环境育人功能。更换更新二级学院各楼宇大厅、教室、办公室、实训室等文化标识及文化建设的内容,为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营造良好环境。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后勤管理处、各二级学院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制定学校爱国卫生运动活动方案并结合学校文明细胞创建开展检查评比,引导师生养成文明健康的行为举止。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学工部、宣传部(文明办);各总支(支部)

(2)实施卫生习惯养成行动。结合健康学校建设,利用报纸、广播、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对师生开展生命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生活的科学知识,提升师生健康素养,引导师生养成咳嗽喷嚏掩口鼻、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文明如厕等卫生习惯。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宣传部(文明办)、学工部;各教学单位

(3)创建无烟机关(单位)。开展违规吸烟专项整治活动(附件3)。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党政办、宣传部(文明办)、学工部、科技处(产学研合作处);各单位(部门)

(4)开展洁美校园行动。开展校园环境集中整治及环境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对校园破损、陈旧、脏污点面进行修缮、粉饰、清洁,更换维修校园内老、旧、破公益广告牌、宣传栏、路灯牌等。加强对物业公司、学生劳动课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师生员工常态化做好办公区域的日常卫生清洁,常态开展每周五“洁美校园”志愿服务活动,对办公区和校园公共区域进行每周一次全面清扫,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确保室内无灰尘、无污渍、无积存垃圾、无烟具烟蒂和吸烟现象,物品摆放整齐美观。督促各单位(部门)、各企业做好所属区域保洁工作及“门前三包”工作。整修厕所,强化厕所文明宣导,整治如厕后不冲洗、洗手后不关水等不文明行为。确保校园卫生状况良好,建筑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设施完好。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宣传部(文明办)、科技处(产学研合作处);各总支(支部)

(5)加强校园环境治理。对校园环境进行全方位消杀,以灭鼠、灭蟑、灭蚊、灭蝇为重点,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倡导“垃圾减量分类”,推动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时清扫清运,保证垃圾房、箱(桶)整洁、完好。严格按照文明校园创建标准,完善制定实施细则,打造干净整洁的宿舍、食堂、校园。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学工部

4.开展不文明行为劝导。按照《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不文明行为劝导实施方案》(附件4),组建专兼职校、院级文明劝导员队伍,针对不按规定秩序停放车辆、乱丢垃圾、随地吐痰、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乱涂乱画、随意插队、校园内遛狗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引导师生养成有序排队、有序停车、文明饲养宠物、不乱扔垃圾、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等文明习惯。持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公共秩序,使校园环境优美、井然有序。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学工部(团委);各总支(支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委书记、校长亲自挂帅、亲自协调督办,各分管校领导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相关工作,将创文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对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把创文工作分解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年度任务中,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相关人员对表对标具体抓,切实将创文与其他工作统筹安排、统一推进,确保创文各项工作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严防严控负面清单问题发生。

(二)强化合力共创学校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广大师生要深刻认识创文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树立全员参与创文的意识,思想上真心支持,行动上主动配合,不断增强集体荣誉感、提升凝聚力和向心力,在职责权限和任务分工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工作沟通交流、强化相互协作,少点缺位、多些补位,形成统筹有力、协调一致、共建互补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监督考核。市创文办对文明创建工作建立了专项督导检查和月通报机制,通报结果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挂钩。学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创文工作要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目标办、创文办要将创文工作纳入各单位(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和党建与宣传思想(文明创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实行严格考核,与年度绩效工资高度关联。校纪委要对创文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真督真查,对落实不到位造成负面影响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工作保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投入,逐步解决校园设施维修、亮化美化等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校园功能,提升校园品位,优化校园环境,提升师生幸福指数。建好用好创文联络员、材料申报专职人员、创文宣传员、志愿者“四支”队伍,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创建力量,充实创建队伍,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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