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电大(教院):
为落实好创文有关要求和教代会提案,协调服务好各单位(部门),特别是二级学院标识、标牌、专业特色文化等环境文化建设,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标识、标牌、专业特色文化等内容更新建设,二级学院要进一步突出专业(群)特色,强化质量文化,充分发挥环境文化育人功能。
二、行政楼和校园公共区域标识、标牌由党委宣传部和党政办协同负责。
三、各单位(部门)可自行联系学校招标的广告公司具体实施,但要注意统一性、美观性,设计方案必须报党委宣传部和主管领导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要求在8月中下旬完成该项工作,学校将组织检查验收。
五、所需经费暂从各单位(部门)列支。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