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创建2011—2012年度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总支(支部),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水平,院党委、行政提出了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并研究制订了《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创建2011—2012年度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创建2011—2012年度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2011年9月29日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创建2011—2012年度省级最佳文明单位
实 施 方 案
近几年来,在上级文明委的指导下,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校园环境不断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办学实力不断增强,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成效显著。2011年8月,我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为了巩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促使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水平、再上台阶,推动学院更好更快地发展,院党委、行政决定乘势而上,努力争创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并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要思想,按照省级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以实现规范化管理为着力点,以创建优美、和谐、文明、幸福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为基础,以提高师生员工的文明素质为关键,把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工作作为加强我院内涵建设、提升综合实力的重要载体,努力使我院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窗口。
二、目标任务
以争创省级最佳文明单位为目标,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深入推进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广泛开展各项创建活动,积极参与“三城联创”,扎实开展结对共建文明新村活动,巩固提升现有的文明建设品牌,挖掘培育2-3个新品牌,着力打造平安、优美、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和育人氛围,着力提高全院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美誉,为建设国家骨干院校和“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舆论支持和精神支撑。
三、创建措施
(一)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促创建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和《2010—2012年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精神,对照《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评细则(高校)》要求,着力建好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构建组织体系、服务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民主管理体系、和谐稳定体系、保障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全院党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加强院系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机制,配强院系领导班子。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在全省高校中开展“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清正廉洁好的目标要求,在院系(处)两级领导班子中开展“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坚持党委中心组和总支(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提高院系(处)两级领导班子领导力、执行力、创造力和凝聚力。
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努力建设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为主题,组织各总支(支部)、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公开承诺,认真践诺,开展岗位竞赛,争创一流业绩,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学院发展。
扎实开展好“两访两创”活动,以此为契机,建立密切干群、师生关系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同志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各项工作制度,拓宽党员干部服务师生渠道,完善和创新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工作体系。以求真务实作风推进各项工作,精简会议和文件,形成良好的会风和文风。反对形式主义、自由主义和官僚作风,注意纠正对待工作敷衍塞责、遇到问题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注意解决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坚持民主管理,扩大党务院务公开,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稳妥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生机活力。
(二)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师生的头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利用“五四”、“七一”、“十一”、“一二九”等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的纪念、教育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水准,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树立新风正气,形成守礼仪、讲文明、遵法纪、促和谐的浓厚氛围。
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着力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感召力和实效性。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紧扣社会热点、时代焦点和学生思想上的盲点、难点,坚持用新颖的方式、生动的语言、鲜活的事例帮助学生解疑释惑、澄明是非。发挥好党团组织、辅导员和任课教师的积极作用,以落实学生素质拓展教育体系建设内容为核心,实现教育、管理与素质拓展的有机结合。广泛开展道德规范进班级、进公寓、进食堂活动,开展创建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活动,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展示我院大学生文明向上的精神风貌。
扎实推进“三育人”工作。深化作风建设,强化机关干部岗位责任意识,努力打造服务型、创新型、学习型、节约型、廉洁型“五型”机关;强化教辅部门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教师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的意识,增强育人本领,提高育人质量。评选表彰一批教学标兵、岗位能手、服务模范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组织师生积极开展各种道德实践活动,参与各类社会公益和文明共建活动,提升电亮青春服务队的品牌层次和影响,培育 “我与城管共管城”品牌。
(三)以国家骨干校建设为抓手,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坚持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专业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相适应,教学内容与工作过程相适应,技能培养与岗位任职要求相适应,深入推进“双园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打造一批教学品牌,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使培养的学生更加适应社会需要,更受用人单位欢迎,能够更好地就业创业。
坚持人才强校,加强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扩大对外交流,采取组织教职工外出考察、参加培训、到职教先进高校挂职、访问,邀请国内外职教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等方式,持续用先进的高职教育理念和实践经验提升教职工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指导和推动学院教育教学工作。
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以引入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为契机,通过定岗定责、业绩考核、完善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等举措,加强对教育教学过程与环节的管控,确保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
大力开展对外社会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高职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扩大学院高职教育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强化师德和教风建设。对教师的思想作风、敬业精神、治学态度、师德修养、知识结构、业务素养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脚踏实地,严谨治学,精益求精,奋发作为,在建设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中建功立业。
(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打造“和”文化为核心的校园文化
进一步深化办学理念,凝炼办学精神,切实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建立完善学院的文化形象标识系统,积极创造学院优秀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大力引进优秀企业文化,打造以“和”文化为核心的校园文化精神。
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努力形成“一系一品”的文化活动品牌。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和管理,大力开展社团活动,积极引导学生社团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使大学生在参与各类活动中培养自身的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坚持办好大学生宿舍文化节,提升和扩大“居家”文化的品牌影响力。
充分发挥院工会、团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省市和学院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展示我院师生风采。
完善校园文化设施、永久性宣传标牌和标识建设,进一步办好院报、学报、网站、广播、橱窗,广泛开展各种节庆纪念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宣传倡导和谐共事、合作进取的校园风尚。
(五)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创建优美文明校园
进一步优化校园卫生环境,坚持开展好学生劳动教育课,引导全院师生员工养成讲究卫生、爱护校园的良好习惯。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理,重点做好办公区、学生宿舍、教室、洗手间和校内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做到无卫生死角,物品整洁有序。积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绿地和树木花草的维护和整修。继续办好百草园“文明苑”网站专栏,开展文明礼仪教育等活动,集中整治校园内的各种不文明行为,督促师生增强文明意识,提高文明素养,养成文明习惯,大力营造“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的良好环境。
启动并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工作,采用举办培训班、法制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利用“獬豸台”网站等平台,进行广泛的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师生员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门岗保卫制度和校园巡逻制度,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机要保密和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排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巩固省级平安校园成果。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六)加大投入,做好创建档案的归类整理
设立精神文明建设专项工作经费,支持和鼓励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加强创建工作档案建设,相关资料按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考评细则分类,由专人负责,随时收集,及时归档,准确无误,规范管理。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创建方案(2011年9月)。
遵循省委、省政府有关创建文明单位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我校创建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进行宣传发动(2011年9月)。
召开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三阶段:组织全面实施(2011年10月——2012年12月)。
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业务工作实绩显著、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文化建设切实加强、民主管理科学规范、内外环境和谐优美、公益活动积极参与”的省级文明单位考核标准,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在省、市文明办的指导下,全面推动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工作的开展,全面完成创建各项任务。院文明办(党委工作部)定期对各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成绩,查找不足,认真整改,不断完善。
第四阶段:全面总结迎检(2013年1—2月)。
对2011—2012年度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自纠,抓好整改,做好迎接省文明办评估检查的一切准备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是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一项最高级别的综合性荣誉,也是一项涉及我院事业发展水平和反映我院师生员工精神面貌的系统工程。开展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对于我院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展示良好形象,顺利推进国家骨干校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全院师生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一心,共同努力,以最优异的成果、最好的精神面貌确保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的目标圆满实现。
(二)加强组织领导
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和文明办(党委工作部)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和督办检查,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工作,解决困难,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整改推进。各总支(支部)和系、部、中心、处(室)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并研究、一同布置、一起落实,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三)营造浓厚氛围
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形式多样、贴近校园、深爱师生欢迎的活动来造势,掀起创建热潮。利用校内外媒体,加大宣传、培育典型、树立品牌、扩大影响,带动全院创建活动蓬勃开展。
(四)坚持齐抓共管
院文明办(党委工作部)牵头抓好组织协调,保卫处、教务处、建设办、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学工处、团委、工会、后勤集团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抓好领导班子、校园安全、教学业务、校园环境、师资队伍、校园文化、思政教育、公益活动、民主管理、卫生健康等工作,其他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要积极参与,形成人人参与、个个有责、齐心协力共创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