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开车打电话等行为将被处罚300元,10月30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表决稿)》(下称《条例》)中,多种违法行为处罚额度提高,在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路段违法停车的,处罚起点为500元。(10月31日《南方都市报》)
城市交通如何,机动车驾驶人守法状况如何,关系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在时下城市飞速发展过程中,公众日益需要更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而与此不相适应的却是城市道路交通拥堵、车辆违法现象增多等问题日益突出,这是摆在城市地方政府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在解决城市行车文明和道路安全问题上,各地城市持不同观点。一种是相对温和的方式,如河北石家庄等地实施的“奖励守法行人”的做法,以及一些城市实施的“首违不罚”制度。另一种是类似于深圳拟实施的“重罚”方式。以违法停车为例,不同于国家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20元起罚标准”,深圳市将违法停车处罚起点提升为500元,提高了25倍。
提升罚款幅度,真能“吓住”车主、带来城市文明吗?和“重罚”出发点基本相同的是“高额收费”,从今年6月15日起,南京市提高市区的停车收费标准。规定新街口等主城区核心干道停车费由现行的每小时6元涨至每小时20元。具体标准为:从早8时到晚8时,第一个小时12元,之后每小时20元;夜间停车每小时从0.5元提高到1元;车辆停放一整天,要缴纳停车费244元。结果却是城市中心地区道路状态并未根本改观,乱停乱放者反而增多,一些车主为规避巨额停车费公然“违法乱停”。深圳市“重罚”违法车主,可能带来的是“摄像头监控”地带没有人抽烟,监控之外“继续抽”;为规避500元以上的重度罚款,“套牌”现象、“不挂牌”现象有可能增加,不文明行为有可能更多。
“重罚”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一者,带来更多的公众逆反心理和抵触,这与城市文明不符;二者,“重罚”的背后往往是一种“懒政”。以重罚“吓唬人”,背后必然会有更多在科学疏导、上路劝导、警示教育等方面的缺失。事实上,国际上公认的文明城市,绝不是靠“重罚”吓唬出来的。
有人提及文明程度较高的新加坡。几年前“新加坡重罚垃圾短信”的新闻引起人们关注,一条垃圾短信可能被罚1万新元,令不少人感叹新加坡的文明是“罚出来”的。殊不知,新加坡虽有严刑峻法,但“严苛和重惩”只是一个表象。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说过,新加坡用的是儒家伦理治国,先以法治人,后用礼乐教化。这些年间,新加坡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完善了法律制度。新加坡或许是全世界罚款名目最多的国家,但也是“世界上罚款数量最少”的国家。一位在新加坡经商17年的商人曾撰文感慨地称,“我来新加坡17年了,我自己没有看见过一例罚款。”法律“严苛”或是新加坡的特点,但公民素质整体高、守法意识强,以“儒家伦理”治理城市社会才是其真正的城市文明内核。
在没有那么自觉的守法意识之下,光靠巨额罚款“吓唬”,光靠一个“罚”字,离城市文明不是越近而是越远。尤其是深圳这样一个相对发达的城市,道路交通狭窄是现实情况,车流人流量过大、机动车保有量剧增是客观的,不从根本上解决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上的积弊,如公共停车场奇缺,部分路段交通信号设施不合理,以及培育公民自觉遵规守纪的文明意识等问题,却想“以罚代管”,想以“500元以上,乃至动辄数千元的罚款”来打造城市文明,不遑于椽木求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