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电视上频繁见到一则公益广告,内容是两只憨态可掬的卡通大熊猫在出国旅行时做出的种种不文明行为:占着公园的长椅躺下睡觉,乱丢垃圾,走在路上旁若无人,乱涂乱画“到此一游”,甚至随地小便。总之,近年来国内游客在国外备受诟病的那些陋习,全都由熊猫来“代言”了。看的时候便横竖觉得别扭。许是意识到不妥了吧,现在这则广告被撤掉了,饶是如此,仍然如鲠在喉。用熊猫来“代人受过”,不仅不妥,而且非常不妥,极其不妥。
众所周知,大熊猫是我们的国宝,也是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著名品牌。熊猫在地球上至少已经生存了800万年,比已知的人类历史还早400多万年,所以它还有“活化石”之誉。然而,它却是在19世纪后半叶才被世人所真正认识。所谓真正认识,就是作为新物种进入动物分类序列。有人考证,公元685年武则天就曾将两只大熊猫赠送给日本的天武天皇。我没看到这段史料的原始出处,但是想来,即便如此,那种赠送与今天的同类行为也不可同日而语。一个是它那时肯定不叫熊猫,因为史书上叫貔、白罴、貉、貘的都有;再一个是它肯定没有今天这么宝贝。而从熊猫真正被认识那时起,这个有着圆圆脸颊、大大黑眼圈、蓬松黑白毛皮、胖嘟嘟身体、以标志性内八字慢吞吞行走且只是青睐竹子的家伙,就渐渐成为了世界上最可爱的动物之一。有报道说,二战期间伦敦动物园有一只叫做“明”的大熊猫,在德机的轰炸下表现镇定,玩耍自如,成为伦敦市民心目中的战时英雄。至于在战争最严酷的时候,报纸仍然报道它的生活。
在今天,通过熊猫传递出的,是中国人民的友好形象。它早已是文明使者的化身。早些年的“熊猫外交”,稍有点儿年纪的人都会记得。尤其在中美关系打破坚冰的1972年,尼克松总统首次访华,我国政府将大熊猫“玲玲”和“兴兴”赠送给美国人民。那一年,甚至被美国定为“大熊猫年”。此后,我国赠送某个国家大熊猫,不啻于一种极高的外交礼遇,因之诞生了许多趣闻佳话。而大熊猫所到之处,也深受各国人民喜爱,往往是当地动物园最亮丽的景观。大熊猫妈妈的生育可以是热点新闻,给大熊猫宝宝取名可以牵动众多孩子和家长的心,大熊猫的生日庆祝往往是动物园的特别活动。并且,世界人民对大熊猫的关注,已然超越了关注珍稀动物的范畴,引发了更多的“老外”对中国和中国文化的兴趣。正如外媒所评价,“熊猫外交”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中国推行软实力的一种方式,也是中国外交逐步走向自信成熟的一个见证。
大熊猫憨态可掬、性情温顺,的确是作为亲善大使的不二佳选。前几年上海有个电视节目主持人还主张把它作为我们的图腾,而沸沸扬扬于一时呢。这种想法虽然比较幼稚,但他主张的理由,则完全从熊猫的形象出发。在他看来,在世界各地说起中国,很多人能自然而然地会想起熊猫,重要的是熊猫“基本上没有任何负面的联想”。大熊猫是这样的可爱,我们的公益广告制作者,却何以忍心把“不文明”强加到它的头上?这则撤了,该撤,但这是一个教训,必须吸取。教训之一,就是今后在任何时候任何事情上,都应该无比爱惜熊猫的形象,而不要对它哪怕是有丁点儿的伤害。况且,不要说让熊猫“代人受过”,让任何动物这样都不妥。不文明的行为是人干出来的,人就要勇于面对,勇于承担。要暴露国人在境外旅游时的不文明行为,用个卡通人物难道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吗?(潮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