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文明交通首先要树德
来源:<a href='http://old.hbgyzy.edu 更新时间:2014/12/02

  闯红灯、危险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根本原因是缺乏道德修养。行人和机动车驾驶人如果能用心行事,用道德标准衡量自己走出的每一步,那道德修养和文明气度就会在出行时迈出的每一步中得到体现。

  “珍爱生命、文明出行”,这是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所倡导的“以人为本”交通理念的体现,也是对人们日常出行最起码的要求,但实现这一目标并非坦途。从“中国式过马路”到酒驾、超速,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文明乃至违法交通行为比比皆是。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这是国民素质与现代文明进步的趋势出现了背离,高速发展的物质文明与明显滞后的精神文明出现了反差。

  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是要让大家都能安全、有序地行进,讲的是秩序;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是要让汽车驾驶人敬畏斑马线,讲的是尊重行人的生命;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是要让大家按道停走,讲的是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上述这些要求都是在法律框架下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机动车的行为的基本准则,目的是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这是儒家倡导的“以人为本”思想在当今法治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表现。脚下的每一步,都含着文明与安全,更含着道德与伦理。行人和机动车驾驶人如果能用心行事,用道德标准衡量自己走出的每一步,那道德修养和文明气度就会在出行时迈出的每一步中得到体现。

  《论语·为政》篇指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这里所说的“政”即法律禁令,“刑”即刑罚手段。孔子认为,这种外在的禁令和刑罚手段,其社会效果是“民免而无耻”,即只能使老百姓接受刑罚,而内心却无内疚感,更无道德的谴责。孟子说:“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这就是儒家所主张的把内在控制的道德导向与外在的法律约束结合在一起的“宽猛相济”。

  笔者认为,闯红灯、危险驾驶等行为的根本原因是缺乏道德修养。面对酒后驾车、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等种种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只靠法律惩罚是不够的。因为,外在的惩罚在没有内在的道德教化相配合的情况下,只能是“民免而无耻”,根本的解决之道是要用“德主刑辅”的思想来教化行人和驾驶人,让大家真正懂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

  那如何摒弃上述种种陋习呢?儒家提出了两条原则可以借鉴,一是“君子和而不同”,二是“絜矩之道”。“以他平他谓之和”,即通过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互补充、相互配合而形成和谐之大同。儒家倡导的“絜矩之道”,其思维方式是“换位思考”,对任何事物如果只站在自身的立场上单项思维,难免片面、主观,只有跳出单向思维方式,实施“角色互换”,才会增加理解。行人和机动车驾驶人穿梭在道路上,如果不用礼仪、礼貌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考虑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带来危险与伤害,不去换位思考,不但会给自己也会给他人带来不便或是伤害。

  最近,网上流行一句话:世界走得太快,连灵魂都跟不上。在快节奏高强度的现代生活中,汽车开得再快,人们走路再匆忙,也不要丢弃马路上的道德,更不要丧失灵魂。越是快节奏的生活,越需要树立基本的道德感,倡导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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